大学生也可以办低保 市民政局释疑相关申请条件

2006-08-31 05: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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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30日讯(记者 林刚) 到9月1日还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可以办低保。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大学生办低保也要符合条件,并非所有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都可以申请低保。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张耀群处长介绍说,申请低保应以符合低保政策相关规定为前提,如家中有大学毕业生的家庭,其符合申请低保救助条件,家庭成员均可按照规定享受低保待遇,申请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子女同样享受低保待遇。低保申请户在家庭收入上必须符合“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青岛市区的这一标准为260元,符合条件的可到当地居委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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