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称,自己在真诚超市金坛路店买的二十个鸡蛋中,有的散黄了,有的发黑发臭了,超市同意退换,但是拒绝自己“一赔十”的要求。
刘女士:敲开鸡蛋恶臭扑鼻
刘女士说,我7月28日晚上去家旁边的真诚超市买了二十个鸡蛋,店里一个十八九的小伙子给我挑的 ,一共花了七块八。29日早上,我特意煮了四五个鸡蛋,因为我的小外甥女喜欢吃蛋清。结果刚剥开皮就发现里面的鸡蛋清是一层层的,还发灰发乌,我们当时也没太在意,把煮鸡蛋都给吃了。29日中午,我打了两个鸡蛋打算做西红柿蛋汤,结果看到一个鸡蛋散黄了。当时心里有点不高兴,但是想想现在天热,难免有个不新鲜的,所以也没太在意。
29日做晚饭时,我又敲开一个鸡蛋,里面的蛋清都粘在皮上下不来了。我赶紧又敲开一个,这个根本就是个黑蛋,哎呀,那简直就是臭气熏天啊!我当时就火了!到超市去找他们经理,结果经理下班了。服务员同意给我换鸡蛋,可是我一想这么大的一个超市,周围的居民都在这里买东西,他们卖这么臭的蛋,这不是对老百姓不负责吗?如果只是换了换,而不惩罚一下他们怎么能够引起他们的重视?所以我就要求他们“一赔十”,但是他们拒绝了,让我直接找厂家。后来他们联系了厂家的人,厂家也拒绝了我“一赔十”的要求。
刘女士将盛在碗里的散黄蛋和敲开的黑臭蛋拿到记者的面前,可以清晰地看到黑色的蛋液从破口流出来,熏人的臭气霎时扑鼻而来。
店长:只对臭蛋“一赔十”
30日上午,记者来到真诚超市金坛路店,看到正在忙碌的店长程女士。
程女士告诉记者:我们给厂家去过电话了,他们说去运输鸡蛋的的时候不知道那个蛋放在那多长时间了,天这么热,难免会有蛋出现问题。我明确告诉他们,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就要罚他们的款。
刘女士买的蛋不是那种包装好的食品,把所有买的蛋全都“一赔十”的要求的确有点过分。你想一下,如果她买了二十元钱的,我们还要赔两百元吗?但是不论她吃了多少,我们都会给她换二十个鸡蛋的,甚至可以把臭了的那几个蛋“一赔十”。
工商:自然产品不支持“一赔十”
7月3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市南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新《食品安全法》的确规定了加工后的食品出现问题应该“一赔十”,但是像鸡蛋、水果、蔬菜这些自然生成的食品,特别是鸡蛋,我们看不到里面的状况,不知道它是不是坏了,这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
国家对鸡蛋保质期这块儿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赔偿是针对一个企业加工行为的惩罚,所以“一赔十”有些过分了,但是超市应当予以退换。
文/图 见习记者 沈子谦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