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是否合法化 且听城管工商怎么说(图)

2009-07-31 04:4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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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而国内舆论将其中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解读为“流动商贩合法化”,并引发热议。舆论浪潮之中 ,不时有人出面指出,这是一种误读,因为征求意见稿在经营场所上也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定 ,倘若条例一经颁布实施,将会给岛城流动商贩带来怎样的变化?本报记者进行打探。

  消息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转正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热议。国内部分媒体将其中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解读为“流动商贩合法化”,对此,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随即表态——制定此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强化流动商贩的工商行政许可,并进一步缩小和限定流动商贩的流动范围”,“以增加工商部门的规费收入和国家税收”,并认为舆论的理解是对条例的一种误读。

  摊贩

  以后就不用到处躲城管了

  “像俺这样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也可以登记成个体工商户?”7月30日下午,正在广饶路上打游击卖菜的小王师傅一脸惊喜,“那俺们到处躲城管的日子是不是就结束了?”

  当小王师傅听说“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一条时,他有点着急,“我就喜欢在这一片卖菜,到了别的地方,居民都不认识我,我自己干的也不自在”,不过,他又转念一想:“总之是个好事,有政府管了。”小王师傅说,到处打游击卖菜的都是小本生意,“登了记肯定需要交点钱,只要不是很多,俺们都能接受。”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曾在大润发旁边和二十五中附近摆夜市的几位摊主,“最近城管查得可紧了,对于我们这样下岗失业在家的人来说,不摆摊就没有收入了,我还有个闺女上大学,你看看,我们日子怎么过?”一位不愿透露自己姓名的男摊主告诉记者,最近城管每天都查到晚上十点以后再走,“那个征求意见稿快点实施吧,那我马上就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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