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8月12日讯 曾因犯盗窃罪入狱六年,后又越狱被抓,刑满释放后竟又将同居女友的女儿强奸。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不得假释。
被告人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0年3月因犯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9年3月7日3时许,李某在瑞昌路137号某楼其女友张某家中,趁张上夜班不在家之机,进入张某女儿殷某某的房间,使用暴力并以语言相威胁,强行将殷某某奸淫。李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见习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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