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8月16日讯 程某原住在城阳区大周村社区,后搬至即墨市前东城村,因其不赡养父母,被其父母告至城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程某每月负担赡养费150元,每半年交付一次。2009年6月中旬,程某父母向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程某履行所欠9个月的赡养费1350元。
之前,办案人员到程某住处送达执行通知时,被其所住的房屋的豪华惊住了:程某家住八间三层楼的独体楼房,楼房前的胡同两头分别安装了大铁门。办案人员去过被执行人家多次,但房屋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执行人员每次都在程某家门口张贴传票,责令程某到法院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但程某一直拒不履行只有千余元的赡养费,更没有到法院说明情况。面对如此“老赖”,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
近日,执行人员来到程某家时,远远看见程某之妻在门口浇菜。她一看法院的警车来了,马上跑回家将大铁门关上,任凭执行人员怎么劝说,楼房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无奈,执行人员只好从大铁门翻门而入。当执行人员打开大铁门进入被执行人家时,又被里面的场景惊住了:宽敞的家里停着一辆轿车、一辆商务车。办案人员立即拨打公安车管部门的电话,经查,该两辆车都在被执行人之妻名下,都系程某家庭所有。
程某之妻及其儿子不但不听执法人员的劝解,反而在屋内对执行人员恶语相向。
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将程某的儿子和程某家庭所有的车辆扣押至法院。随后程某出现在了法院,并表示承担本案法律义务,保证以后承担赡养义务。随后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程某及其儿子罚款2000元,解除了对车辆的扣押。 (通讯员 程莹 见习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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