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面积认定补助费用确定

2009-08-20 01: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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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8月19日讯 8月19日,市南区下发了《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周边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备受市民关注的八大湖拆迁改造项目终于有了新进展。记者了解到,方案中公布了具体的拆迁范围、拆迁房屋面积认定、拆迁补助费用等市民关心的问题,但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要等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以后才能确定。

    拆迁范围:南京路135号~147号(单号)、洪泽湖路22号~36号(双号)、宁夏路149号~171号(单号)、宁夏路173号甲、乙、丙、丁、已、巢湖路1号~7号(单号)。拆迁的补偿对象包括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和公房承租者,包括居民和单位;拆迁所有权共有房屋,被拆迁房屋共有人作为被拆迁所有人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被拆迁房屋和补偿房屋的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公有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计租表但建设合法的房屋和计租表上只载明使用面积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房地产测绘机构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拆迁补偿面积的认定:原住房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按评估价45%计算。但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和此次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拆迁补偿的标准: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基准日所评估的本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本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异地补偿房屋价款为准。

    拆迁补助费用标准和支付方法:搬迁补助费,住宅每户600元;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在外自行租房过渡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在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搬迁腾房时,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人不能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期限交付补偿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应按照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0元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按照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支付10个月的经营性补助费。(记者 尚青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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