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8月23日讯“我为了能用上电,不得不把罚款交了。”8月23日,欧典咖啡店的店主解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交了罚款,但是罚款的数额并不是5.2万元,而是2万多元,“我交罚款是为了能尽快通上电,恢复营业,要不然每天得损失2000多元,虽然交了钱,但这并不表明我承认自己窃电了,我还要继续申诉,要求电力稽查部门赔偿我的损失、恢复我的名誉。”(8月18日,本报A13版曾以
《咖啡店的电突然被掐了》为题进行了报道。)
“我是8月20日交的罚款,21日给我恢复的供电。”解先生说,他之前一直说不会交罚款,但是停电10天后,他的确“扛”不住了,“要知道我每天的房租就是1000多元,而每天的纯利润也就1000多元,这样算下来一天不供电我就要损失2000多元,所以我交了罚款,但是这并不代表我承认窃电了,我还要申诉,申诉书我都写好了。”在解先生所写的申诉书后边,记者看到有他的4名邻居给他作了证,证明他没有窃电,并说明那天的电力稽查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解先生说,他申诉要求电力稽查部门赔偿他的损失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恢复他的名誉,“我的损失包括冰箱里变质的东西、罚款 、咖啡店每天的损失,共计8万多元,但是对我名誉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对于罚款的证据,电力稽查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仍然表示,他们有确凿的证据,但是他们并没有在解先生交罚款时出示相关证据,也没有在罚款的收据上写明罚款原因。
(记者 王磊)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