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暑期锻炼脚被撞折 药费七八百却索赔1万5

2009-08-28 01:0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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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等待赔付的小马。



    8月27日上午,记者又接到了受伤姑娘小马的电话,从7月30日到8月27日,小马和她姐姐先后3次拨打记者的电话,希望记者帮忙讨回小马被撞伤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可当她们听说采访后有可能要见报时,又都回绝了采访的要求。这一次,她们真的下定决心了,因为此事已经拖了一个月了,可一分钱都没得到。

    ◎受伤经过

    无故被车撞倒

    小马参加完今年的高考后,接到了青岛大学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利用开学前的时间,她想找个机会锻炼自己。7月份这个机会来了,她可以帮自己姐姐的一个同事打下手,地点就在地矿宾馆的商务中心。她要做的事很简单:打印资料,帮人预订车票。

    7月28日下午4点,小马正要走出宾馆大门,不料身后驶来一辆汽车将她撞到,所幸车速很慢,小马看上去伤得并不严重,开车的司机姓宗,是地矿局二处的一名员工。

    采访时,宗先生也承认自己撞人的事实。事发后,在场的人都觉得是皮外伤,检查一下应该没有大碍。地矿宾馆的一位退休老领导见宗先生有急事便让他先离开,自己陪小马姐妹去往401医院。结果一道道程序走下来,发现居然是右脚骨折。

    ◎等待赔付

    多次索赔未果

    在医院检查、处理后,小马并没有住院,而是被带回了地矿宾馆。地矿局二处的宋处长表示可以帮助处理此事,为了解决小马的住宿问题,他将小马安排住进地矿宾馆的房间。

    疗伤的生活由此开始,每天小马的好朋友给她捎饭、打水,逢周末姐姐给她带来一大包好东西吃,唯一的难处在于上厕所。由于房间内没有卫生间,小马需要到附近的职工宿舍如厕,这对于脚伤在身的她略有不便。

    而宾馆王经理则对记者表示,“我们只起一个协调的作用,这件事跟我们没有关系,是宋处长安排我们协调的,她(小马)在这儿免费住了一个月了,我们派人给她打水,带饭。

    在此期间,小马进行了多次索赔。宋处长让小马写个材料给他,小马第一次索赔两万,第二次索赔1.5万元。

    “她漫天要价啊!这还怎么谈?”宋处长在电话里对记者讲,时间久了,他对此事失去了耐心。

    小马凭什么要1.5万元呢?据小马姐姐讲,“目前医药费等费用也就七八百元。”可小马有她自己的逻辑,她除了索取医药费、护理费外,还索取了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而且她还索取了“误学费”。小马对记者讲:“没有‘误学费’那不是法律不健全?我在百度上一搜就有‘ 误学费’。”这个即将踏入大学校门的女孩子就这样推算出了自己的索赔金额。而宗先生觉得能承受的数额是几千,这样的要求太高了。就这样,谈判陷入僵局。宗先生、宋处长感觉小马漫天要价,小马姐妹感觉宗先生不负责任。宾馆一住一个月,期间还有警察前来调解,可一切于事无补。

    ◎律师

    法律上没有“误学费”一说

    8月27日下午,宗先生在接到记者电话后,对记者表露了自己的态度,“这事我也不想再拖了。三四千我是可以接受的,拖长了我也没办法,就是谈不拢。”宗先生说,自己除了要支付赔偿外还要支付小马的住宿费,“这笔住宿费也要我来出,很多的。”他说一旦谈拢,钱可以马上给小马。

    而小马姐妹通过和记者的谈话也有了新的态度。“八九千也可以”,小马的姐姐说,“关键是他们摆明处理态度,不要让我们找不到人。”其实这件事不难解决,只要大家坐在一起,平心静气地商量,小马的赔偿费也许并不遥远。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张紫薇律师表示,双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如能证明构成雇佣关系或帮工关系,单位也应承担责任,承担后可以向直接侵权人追偿。被侵权人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损失。但关于“误学费”,法律上目前尚无此说。 文/图 记者 田野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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