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从银行打印的信用卡交易明细。
王女士日前跟记者讲述了她遭遇的一场骗局,这场骗局让她损失了近10万元人民币。6月份的一天,她正在台东沃尔玛买东西,有人拉了一下她的胳膊问:“这钱包是你掉的吗?”尽管王女士说不是 ,但俩骗子还是拉着她一起去了肯德基,将王女士的手机和银行卡骗到手后 ,相继离开。接下来,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王女士储蓄卡里的2万元被取走,信用卡被骗子刷去了7万多元。王女士是怎么被骗的呢?
◎失主被骗后,又被银行起诉
9月7日,被骗的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6月16日,我到中国银行查看了对象给我打过来的2万元到账后,就去了附近的沃尔玛买东西。大概下午一点多的时候,在沃尔玛购物广场二楼收银台附近,突然有个女人拉了一下我的胳膊问:“这钱包是你掉的吗?”我一看 ,是个黑色的钱包,就回答说不是。那个女人说:“你看,里面有不少钱呢,还有很多银行卡,咱们去分了吧?”我一看,里面有现金、外币,还有好几张信用卡。我当时就回绝了,可是,那个女人还是拉着我不放,说一起去肯德基谈谈,这时候又过来一个人,说他也看见了,也要一块去看看。
在肯德基,他们俩都想把钱包里的钱分了,还想取出银行卡里的钱,我告诉他们,我不感兴趣。可是他们说既然我也参与了,就不能走。为了保证我不说出去,让我把银行卡、手机放到那个捡到的钱包里,我看见那个女人把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放到钱包里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也把银行卡和手机放进去了。大概2点左右吧,那个男人说有事出去一下,离开了。不一会儿,那个女人也说有事,还让我看好那个钱包。过了半个多小时,我看见他们还没有回来,就打开桌子上的钱包看了一下,当时我的脑袋“嗡”地响了一下,里面只有一包酸奶,我的手机和银行卡全没了!发现自己上当后,我马上找人借了个手机向银行挂失,挂失时银行告诉我信用卡没有交易记录,我还庆幸了一下。至于储蓄卡,银行工作人员说那2万多元已经被取走了。随后我又报了警,从银行的监控录像中看到,正是那两个人取走了我的钱。
当时,我以为就丢了2万块,其实,远远不只这个数。7月10日,银行给我打电话,说我的信用卡透支了74800元,让我赶紧还。我的额度不是5万元吗?怎么刷了这么多?打电话一问,银行说给我增加了2.5万元的额度。我还是很纳闷,不是已经挂失了吗?就去银行查询,出示的交易记录显示,在我挂失之前的半个小时里,这两个骗子刷去了74800元,其中有一笔5万多的珠宝交易。
事情发生后,我去找银行,可是银行不管,还在李沧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我。9月9日就要开庭了,真是郁闷啊。
◎银行逾期不还钱我们有权起诉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银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而持卡人还不上,按规定,银行是有权利向持卡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在这个事件里,虽然不是持卡人刷的钱,可是持卡人是有一定责任的。当然,在交易的时候,商家没有对持卡人的身份进行核实,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其实,持卡人可以对商家进行起诉 ,因为商家交易的时候,没有进行签名核实。
◎律师此案应该先刑事后民事
对于此案,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这样分析:首先 ,王女士自身肯定有一定过错,被骗后她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损失。其次,银行也有过错:一是用户已经挂失,在后期的银行交易中,银行应该考虑到这笔交易有问题而应该予以终止,比如,有些银行规定,用户挂失前 24小时内的损失,不应该由用户承担。二是信用卡的额度有问题,银行存在放卡不严的问题,没有经过用户同意,就把用户的额度提高了。三是持卡人签名核实的问题,在与商家进行交易的时候,商家应该对持卡人的签名进行核实;而银行与商家清理账务的时候,银行也应该再次对顾客的签名进行核实。在这个案件中 ,银行和商家都没有核实签名,所以,银行和商家双方都有责任。最后,在这个案例中 ,王女士已经报警,公安也已经立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先刑事后民事,也就是说,在本案还没有破案之前,银行不应该向王女士提起诉讼。
关于银行卡密码是如何泄露的,王女士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单正国律师分析,一般人的银行卡密码是根据个人的生日、手机等设置的,相对都比较简单。犯罪分子有可能是在与王女士的交谈中 ,得知了王女士的一些个人信息进而破译了密码。还有,在进行大笔交易的时候,有一些商场并不需要密码,而是用短信核实的。在这里单律师提醒广大市民,银行卡密码的设置最好要有一定的复杂性,平时也不要在手机里存一些个人的生日、密码之类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图 记者 于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