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偷菜""走火入魔" 现实中偷人家菜被抓

2009-09-16 04:4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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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帖

      网友:周士君

  在郑州打工的苏某因迷上开心网,每天乐此不疲在网上“偷菜”。当他看见一处车库上面种了不少菜,尤其看着那鲜红的辣椒,更令其手痒难耐,心想“偷个菜应该没事吧”,便欲在现实生活中也过把“偷菜瘾”,结果被巡防人员逮个正着。简直像笑话一样,这就是传说中的“走火入魔”吧。

  ◎跟帖

      偷菜必然被捉

  ◇网络世界的精彩,或许正缘于其虚拟性,以至现实生活中某些近乎奢侈的“自由”,网民却可在虚拟之网络里安然享受。比如在网络里“种菜”与“偷菜”之类的行径,便既不受“地无一垄”的现实条件的限制,更不必担心现有道德律令和法律法规的任何苛责和约束,因为反正置身虚拟网络,大家都是贼,整日就是你偷我、我偷你那点事,更何况自己还拥有“隐身卡”的遮蔽呢!

  ◇在网络世界可尽情享受的某些“自由”,在现实生活中却始终都不存在,所以苏姓网民在现实生活中刚欲“伸手”偷菜,便应验了“必被捉”之尴尬结局。不免令其感叹,原来虚拟的网络与现实的生活,竟仅如此一“念”之隔!的确,虚拟是网络的特性,沉湎其中的网民,也因这虚拟而享受到了现实世界许多近乎奢侈的“自由”。可尽管网络存在虚拟性,但活跃其间的网民,却始终都是实实在在的社会人,也并没因网络虚拟而“羽化成仙”。就拿这“种菜”与“偷菜”这点事来说,它不同样是现实生活的某种投射吗?

      网民也得守法啊

  ◇现实中的法律法规,抑或道德律令,也都不会因你沉迷网络便自行虚拟起来。而许多网民不仅把网上一切都看作虚拟世界,而且还令这种虚拟的快感不受节制地延伸向现实生活,又岂有不碰壁之理?

  ◇ 网络所展现的种种虚拟情形,也往往是现实社会的某种折射和投影。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故网民无论沉浸于虚拟网络,还是回归社会现实,都无法突破自由的这条疆界而为所欲为。而在法治语境之下,网民也并非完全的虚拟之人,始终都是一个现实的社会人,他必须时刻牢记自己首先是一个公民,一个“网络时代的公民”!

  ◇作为“网络时代的公民”,现实生活中的网民也必然无法摆脱法律法规对其的硬性约束,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网络世界里那些再灵验的“隐身卡”,也都将悉数无效和失灵,故网民因沉迷网络而衍生的此番“隐身卡情结”必须彻底摈弃,以随时完成其在虚拟网络和现实生活之间的身份切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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