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
网友:汪代华
“群众抓贼一个一千”,9月15日,福州市鼓楼区大街小巷都挂起“有奖抓贼”的宣传横幅。虽然,有奖抓贼政策已经出台很久了 ,但如此“明码标价”的宣传,却还是头一回。福州鼓楼区的“明码标价”“有奖抓贼”引来众多网友“拍砖”,认为此法是无奈之举。然而我认为“有奖抓贼”还是很有好处的。
◎跟帖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如今小偷猖獗是严峻的现实。仅靠有限的警力是远远不够的。广泛发动群众,激励群众抓贼,可以起到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作用,达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目的,对警力不足是个有力的补充。
◇见义勇为、路见不平一声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由于当下见义勇为的机制和体制尚未建立,人们对抓小偷还存在顾虑和担心,怕抓小偷不成反遭报复。所以“明码标价”“有奖抓贼”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鼓励和激励,也是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给大胆抓小偷者也是一颗“定心丸”。
◇“有奖抓贼”,具有一定的感召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抓小偷风险很大啊
◇“有奖抓贼”是对抓偷者的价值肯定。抓小偷,是一项风险性很大的活儿,虽然人们不是为了几个钱而去抓小偷,而是看在“有奖抓贼”的奖励价值,通过“明码标价”抓贼,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有利于形成一种人人参与抓小偷的良好社会风气。
◇“有奖抓贼”一旦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一股力量,那么这股力量就势不可当。通过奖励的刺激,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参与性,在“有奖抓贼”的群防群治的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被充分调动起来,那么对小偷也就形成了“伸手必被捉”的环境氛围。“偷儿”们的贼胆再大,也逃不过千千万万双“火眼金睛”的紧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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