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
网友:王学进
“猫坚强”是一只小白猫,被困杭州某单位门前中河高架外沿的灯箱上,达20多天,没吃没喝的它,却坚强地活了下来。人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求助杭州市消防支队艮山中队,16日晚,7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经过几番努力,终于将“猫坚强”救了下来,围观市民齐声欢呼鼓掌叫好。有人觉得救一只猫这么兴师动众不值得,我不这么想,我觉得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跟帖
救“猫坚强”让人感动
◇切不要以为这是小题大做,一只猫值得这么兴师动众,耗费如此多的公共资源去救吗?确实,为救“猫坚强”,请求消防人员救援,所耗费的公共资源是多了些,但这中间体现出市民及消防人员对“猫坚强”的关心垂怜,不仅令人动容,更让人回味:人们对一只流浪猫不离不弃,守望了20来天,这本身就传达了一种敬畏生命的伦理观。
◇人们之所以那么关心“猫坚强”,可能是受了2006年那起轰动全国的“虐猫案”的影响。当时黑龙江一位中年女性用高跟鞋把一只小花猫的头踩得粉碎,此事经网站曝光后,受到了网友的强烈谴责,随后,迫于强大压力,女主角发表了道歉信,并遭到开除公职的处分。它成就了一则启蒙文本,完成了对公众进行一次生命伦理教育。自此后,猫的地位在人的心中有了很大的提高。
◇迄今为止,我国尚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动物保护法》,在涉及如何对待家养动物的问题上无法可依。譬如“猫坚强”不属珍稀野生动物,人们大可不必对其生死那么在乎。
这是一种“人道需要”
◇消防人员动用不菲的公共资源报道和营救“猫坚强”并非基于法律的需要,而是基于一种更高意义上的人道需要。正因为此次营救是自发、自愿,不计报酬,故显得格外珍贵,值得称道。
◇如果德国人史怀泽仍在世,得知此事,一定会大加赞赏。这位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的学者将普通伦理学所限定的关系从人扩展至生物、世界与宇宙,告诉人们,凡是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为此,他提出了一条解决人生与世界问题的道路,试图摆脱这样一种必然性的困境:为了保存我们的生命,必须以牺牲其他生命为代价 ,故此因伤害、毁灭生命而不断犯下罪过。
◇“猫坚强”所得到的待遇甚至超过了人的待遇,这样不仅让自始至终关心其命运的市民,也让更多的人受到了一次敬畏生命的伦理观教育,并促成大家树立这样一个信念:不能对任何处在危难中的小动物无动于衷,就像不能对跳楼民工漫不经心甚至冷嘲热讽一样,生命不分卑贱高低,要时刻保持对生命的敏感和同情,如此,人与人才能永葆生机活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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