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家长干涉孩子隐私 这法立的有点不切实际

2009-09-29 01:0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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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帖

      网友:毛建国

  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明确,“任何个人不得偷看未成年人的手机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一场轩然大波由此掀起。有人直白地表示,这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我觉得这种规定初衷是好的,是一种进步,但施行起来应该很难吧。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你能怎么处理呢?

  ◎跟帖

      应该保护孩子的隐私

  ◇如果我们进行一下主体转换,把主题“未成年人”置换成“成年人”,相信定是掌声一片。如此一对比,不禁让人失望,在隐私权受到充分尊重的今天,难不成只有成年人需要隐私保护,而孩子就不需要隐私保护?

  ◇在监护的理由下,我们就可以粗暴地干涉孩子的一切吗?有些粗暴干涉儿童隐私的行为“见监不见护”,即只见监督不见爱护。

  ◇这些年,教育新思潮可谓层出不穷,然而我们看到,任何受到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承认的教育观点,都有一个内核,即“以生为本”。湖北立法禁止家长私查孩子短信,正体现着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传统的监护理念,是把孩子当成物看,这一理念下,孩子没有任何的隐私权,一切都要按照家长安排的走。然而,年龄虽小心思却不小的孩子,往往并不按照家长的套路出牌,由此,产生了许多家庭悲剧。这表明 ,原有的监护理念亟需改变。

  ◇事实证明,那些走进孩子的内心,尊重孩子个性化需求的家长,更容易达到教育目的。

  ◇将时下流行的网上聊天、手机短信也纳入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的确让很多人特别是家长们感到难以适从。

      法律法规要有可行性

  ◇未成年人还未成形,需要父母等成人监护,现在不许他们查看其信件 、日记、手机短信和聊天记录等,这不自相矛盾吗?

  ◇湖北对私查孩子信件的立法禁止,既是给家长们一个有益的教育引导,更是给家长们一个台阶,让其主动转变原有的监护模式,放弃对孩子隐私的粗暴干涉。从这意义上说,禁查孩子短信是一种立法进步。但是立法之后就是执行的问题,怎么执行?即便父母看了孩子的短信和邮件,又怎么处罚父母呢?孩子愿意自己的父母被处罚吗?这些都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考虑到其可行性。

  ◇当前弥漫着的对禁止家长私查孩子短信的怀疑乃至指责,都是基于简单管理的思维,并没有从孩子出发。反对者不妨去问问自己的孩子,听听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不妨回忆一下少年时,当家长粗暴干涉隐私时,自己是何种心理?

  ◇就目前来看,查看孩子网上聊天和手机短信内容,还属于家庭“内部事务”,法律法规是很难直接干预的,至少目前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还不是将网上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纳入到未成年人隐私保护范畴的时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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