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10月12日,青岛市胸科医院为青岛理工大学最后一位同学办理了报销手续,至此,该校被确诊的43例甲流患者报销费用全部结清,该院成为全市首家甲流治疗报销的医院。此外,记者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卫生局了解到,甲流患者治疗费可以报销了,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各区新农合的具体比例进行,也就是说,凡是有医保的甲流患者治疗费都能报销。
记者在青岛市胸科医院见到了青岛理工大学甲流患者小王的医保报销单,住院10天,费用合计1507.22元,学生医保报销305.46元,个人承担1201.76元。“有比他多的,也有比他少的,报销费用根据个人用药和治疗费用有所不同。”该院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拨通了12333咨询电话和青岛市医保中心的电话,“确实能报销了,拿着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院都可以报销。”
“目前具体的文件还没有下来,前段时间有人过来咨询,我就问了一下医保中心,得到了确实能报销的消息。但是报销也是有条件的,如果确诊,费用可以报销,否则不能报销。”海慈医院医保中心孙主任介绍,现在治疗甲流不再使用达菲,全部用海慈医院的中药治疗,“治疗的中药费用可以报销,预防性的中药费用不能报。” (记者 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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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种人群各不同
甲流治疗费用报销按照其他特指的病毒性疾病执行,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医保: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或者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在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负担: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2% 、14%、16%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0% 、12% 、14% ;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 ;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负担。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居民医保:主要人群包括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少年儿童、大学生。
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患病需住院治疗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500元、670元、840元。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60%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5%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65% ;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0% ;2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70%。
少年儿童、大学生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 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 ;10000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 ,统一支付90%。
新农合:各区市根据各自新农合报销比例进行实施。 记者 宫岩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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