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公司假名诈骗 货寄到合肥路932号就消失

2011-04-11 01:0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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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网上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购物的新途径,但是,网络有风险,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犯罪的事件日趋增多,张某某从2008年开始,利用一个假名字一个假地址,从深圳等地多家公司共骗取了价值七万多元的LED 灯珠。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张某某。

    张某某的骗局败露在2010年。2010年11月,张某某又一次编造了一个假名字——“刘和平”,并且给自己“开”了一家子虚乌有的公司,起名叫做“青岛基明光电子有限公司”,他把这家公司的地址编造在青岛市崂山区合肥路932号。准备好各种假相后,张某某开始在阿里巴巴、百度等网站立寻找目标。最后,他选中了一家位于深圳市的的LED灯珠经销公司。按照他的一贯伎俩,张某某用“基明光电子有限公司”的名义,使用了“刘和平”身份,与这家公司的梁某在网上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订购了该公司5000个LED灯珠,货款总计24000元,约定货到付款。

    12月初,张某某告诉梁某,让他把货物通过快递公司发到自己的另一家公司:“我这家公司在青岛市崂山区合肥路932号,你那边收件人写青岛海莱特光电科技公司刘和平收就可以了。”张某某信誓旦旦地说与梁某 。梁某没有多想,便按照张某某的要求,把货发到了“崂山区合肥路932号,青岛海莱特光电科技公司”。

    可是当货到达青岛后,快递公司发现,根本找不到合肥路932号在哪里,于是就给张某某打电话说找不到送货地址。

    “没关系,这地方不太好找,我自己去取货就行。”快递公司听张某某如此一说,就把货放在快递站点,等张某某自己来取。当张某某来到快递站,顺利收到货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给深圳的梁某打钱,而是将唯一一个真实信息——那个和梁某约定收货的自己的电话卡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便将价值24000余元的LED灯珠据为己有,不再与梁某联系。张某某这样的伎俩已经表演了两年,开始只敢骗几百块钱的东西,但当他发现每次都是有惊无险时,胆子越来越大,一次骗取七八千、一两万的单子也不害怕。

    在深圳等着收货款的梁某 ,发现始终联系不上张某某 ,致使该公司货款一直无法收回,便开始发觉事情有些蹊跷。经查询,青岛基明光电子有限公司和青岛海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都没有工商登记,崂山区合肥路也根本没有一个932号的地址,但发出去的货确实没有退回来。寄到合肥路932号的货,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梁某觉得自己上当了,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于2011年2月10日将张某某抓获。经审查,张某某供认,他从2008年11月开始,该通过虚构公司名称,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电话,骗领了深圳等地多家公司的LED灯珠,价值七万余元。2011年3月18日,张某某被崂山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等待张某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 许瑶 通讯员 徐振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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