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6月2日,本报报道了
《“咱别哭了,不好”》,孙丽萍和她的工友收到了几位好心人的帮助,总共800块钱,他们不舍得花,工人们还是吃的煎饼。包工头一直不露面,这让孙丽萍和工友们愁容满面,“我们的钱到底什么时候能要回来?”
同一工程的包工头伸援手
6月2日,几位好心的市民到御苑山水,给孙丽萍和她的工友送来500块钱,“有一个女的,姓刘,说是在青岛交运上班,送来了300块钱。她说身上也没带多少钱,留下电话,说是有需要再联系她。还有一个附近的居民,过来给了 100块钱,说是让我们改善下生活。”孙丽萍告诉记者。
让记者感到诧异的是,一位跟包工头有过“恩怨”的人,也给了100块钱。“这个人姓李,他跟王俊智一样,都是御苑山水的包工头。之前,王俊智在这里的时候,把他冲掉了,他只能负责外围的活,现在,王俊智走了 ,他里外都负责,他给了我们100块钱。到现在为止我们一共收到了 800块钱。这800块钱,都存在我这里呢,不舍得花。早饭和午饭,我们还是吃的煎饼。”孙丽萍说道。
没有签合同能要回钱吗
一天的时间过去了 ,打包工头的电话,还是没人接,这让孙丽萍和工友们很无奈。记者发过去短信,也一直没有回音,难道就找不到他这个人了吗?
“我很想回家,家再怎么不好,有热乎饭,能睡得舒服。可是,我又不能走,这6000多块钱,不能就这么白瞎了。”孙丽萍的语气很坚定。
可是,现实情况让老倪很头痛。老倪,是几位工人的“管事的”,“因为他们是我找来的,要不回来钱,我也不能走。”
“在3月5日的时候,我曾经根据之前谈的情况,写了一份合同。并且把合同给了王俊智,但是他经常不来工地,一直都没有签字。后来我给他打电话,问他签合同了没有,他跟我说不用签,不签合同该给的肯定给,就算签了合同,不给也就不给了。这是他的原话。”老倪说道。
山东海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平律师说,“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只要形成事实劳务关系,对方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报酬。首先,可以向总工程方要求,让其进行协调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
孙丽萍和工友的这部分工资,到底能不能要回,该怎么要回?记者将与孙丽萍和她的工友,一起去找包工方王俊智,希望他能给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下午6点半,好心市民齐女士打来电话,说要在酒店租房,给孙丽萍和工友们住……
文/图 记者 张林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