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格高校服务性收费标准 补办学生证不超6元

2011-06-08 00:2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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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6月7日讯 6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日前市物价局接到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其中严格规定了七类高校服务性收费标准。

    以高校生热衷的上网查询资料行为为例,新的规定中明确表明高校在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服务的,可收取上机、上网服务费但每小时不超过1元,实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过30元。

    除了上网费外,记者获悉学生因丢失学生证、校徽、图书证 、校园卡、就餐卡、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需要补办的,高校可按证(卡)工本费收取补办费用,但每证(卡)不超过6元(校园一卡通不超过15元),校徽每枚不超过2元。高校首次为学生办理以上证(卡)不收费。

    高校代收费也做出了明显的分类。其中教材费是指高校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可按学年或学期预收教材费,要在学年或学期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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