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毕先生在四方乐购超市购买了一袋红三角牌面粉,买的时候价格标签上标价是16.5元,回到家中看发票的时候却发现价格变成了19元。随后,毕先生回到乐购,用相机拍下了当时的价格标签。找到乐购负责任人 ,说明情况后只说赔偿差价,最终毕先生没有同意。
6月23日,毕先生到四方乐购超市购买面粉,选好了一袋五公斤的红三角牌面粉,价格标签上标价是16.5元。“我便买了一袋 ,然后到收银台付款,付款完后一直没看发票,家离超市很近,回到家里拿出发票看的时候却发现这袋面粉的价格怎么变了?”6月27日,毕先生告诉记者,“最后是按照19元收的钱,我还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又返回超市核对,确实没记错,于是用相机把价格标签拍下来了。”
从购买到投诉一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拍完照片后,毕先生来到乐购服务台,一位负责人看完照片后表示要赔偿差价。“当时我没有同意,因为商品实价跟标价不符,这种行为就是欺骗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我不是为了2.5元差价回来的,如果我不看发票,肯定不会发现标价不符。幸亏我当时没有拍下照片留作证据,这么大一个超市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毕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乐购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跟这位消费者联系了,过一会儿消费者就到超市来,肯定根据他的要求来赔偿。“刚开始这位顾客要求两倍赔偿,后来老人要求按照原价的一倍来赔偿就可以了,这位消费者也很好,但我们考虑到他年龄也比较大了,肯定会让顾客满意。”该工作人员说。随后,毕先生也给记者来电话,表示乐购要给他解决,他已经去过超市三趟,“我这么大年纪了,只要求一倍赔偿就可以。”记者 李晓芳 实习生 李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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