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众庭坊"签租店面 退租发现公司不存在

2011-07-07 04:3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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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薛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怪事 ,她开的小店生意不好,打算不开了,就要求租给她店面的人退押金,这时才发现跟她签合同的公司根本没在工商部门注册,这让她很吃惊。“我竟然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公司签订了合同,如果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的权益谁来保证?”

    想退租,签约公司竟“不存在”

    几个月前,薛女士有了在繁华路段开个小店的想法,经过考察,她看中了世奥国际大厦负一层的一个地段 ,于是决定在这里经营一家小店。小店面积只有12平方米,主要经营酸辣粉、河粉、馄饨等小吃。

    2011年3月21日,薛女士与一家名为众庭坊的餐饮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签了一年,2012年3月20日到期。合同上规定,每月按照2.2万元的保底营业额的20%交纳租金,无论是否卖到这个营业额,一个月雷打不动需要交4400元的租金。“除了每个月4400元的租金,还要交1200元的管理费,也就是说一个月要交5600元”。但是开了一个月的店之后,薛女士发现营业额才6000多元钱,薛女士大呼后悔,“我之前也没有经验,没仔细看这个收费,但现在一想这个收费太高了,完全挣不了钱”。

    开个店反而亏本,薛女士打算把这个小店关了,与众庭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量看是否能将一万元钱的押金退回来。“对方不同意,也不给我退钱,我没有办法,就去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查这家公司,后来我才发现这家公司根本不存在,工商局里都没有该公司的注册信息”。

    薛女士很吃惊,随后找到该公司一位姓高的经理,“我找到高经理,但对方态度很恶劣,坚决不给我退钱,我问她为什么公司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对方说正在办理”。薛女士很后怕,“以后出了什么事情,谁来保证我们的权益?我还有一万元的押金和六千元的营业额在他们那,我现在就是希望该公司能退给我营业额和押金,这家公司也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或涉及经济诈骗,业户已报案

    记者找到了薛女士所说的高经理,据了解,她是这家餐饮公司的负责人之一。高经理告诉记者:“我们是有营业执照的,你不信可以过来看,好吧?”随后立即挂了电话。后来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有的不是营业执照,而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虽然写明了企业名称保留期是2011年9月30日,但是期间不得进行经营活动。并且记者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了解到,确实没有这个公司。

    7月6日下午 ,记者咨询了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律师,他告诉记者:“和一个不存在的公司签了合同,这是很可怕的,有可能涉及经济诈骗。当然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建议立刻报警,并且汇报给工商局,让他们查清楚。如果确实是这么回事的话,保证金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依法退回,建议当事人先报警。”

    随后记者通过薛女士得知,她和其他的业户已经将此事报告给了香港中路派出所和市工商局,事情正在调查中。文/图  记者 林晶  寇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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