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终止投资获益这个月开始缴个税

2011-08-02 00:0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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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8月1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根据规定,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因此取得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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