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丈母娘放狠话:啥都不陪送也要给女儿买房

2011-09-05 00:0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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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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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中关于婚后房产问题做出的新解释,一石激起千层浪。新解释中明确了“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许多人认为对婚姻法的这一新解释,打破了无数家庭的平衡。网友们纷纷调侃这一新解释:“从此,老公约等于房东”;“从此以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受伤最深的不是新娘,而是丈母娘”……与之前有网友调侃楼市需求,将其分为“刚需”和“丈母娘需”一样,丈母娘的反应格外引人关注。为此,记者特意对岛城的50位丈母娘或准丈母娘做了问卷调查,以此来观察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岛城丈母娘们对女儿婚姻问题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问卷调查 调查样本:50个

    结婚时,为女儿付出的会有变化吗?

    1.按青岛的习俗,丈母娘会出钱装修和买家电,现在,还会出这份钱吗? A.会 B.不会 A:B=30:20

    2.按青岛的习俗,丈母娘会陪嫁汽车,现在还会出这份钱吗? A.会 B.不会A:B=30:20

    3.青岛男方出的彩礼一般是10万元 ,现在这部分钱还会用于孩子结婚吗? A.会 B.不会 A:B=40:10

    丈母娘如何应对“婚姻法新解释”?

    1.婚房“不加名”,就不结婚。

    A.会 B.不会A:B=24:26

    2.不再出装修和家电的钱,而给女儿买房子,让女儿婚后和男方平等?

    A.会 B.不会A:B=25:25

    3.不再支持女儿帮男方还贷款?

    A.会 B.不会A:B=13:37

    4.会不会建议女儿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说明一旦出现婚姻纠纷,女儿能分到什么?

    A.会 B.不会A:B=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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