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教师雕塑侵权 原作者共讨回11万元赔偿

2011-09-08 00:4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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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时间:2010年初

    发生地点:烟台、青岛

    80岁的院士经过多年研究,雕琢了多个孔虫模型,可在烟台街头,竟然有孔虫的雕塑出卖,是谁侵犯了她的著作权?

    2011年9月7日上午,80岁高龄的中科院院士郑守仪来到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她状告的是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的刘老师。原因是刘老师的几件雕塑作品几乎和郑院士创作的海洋生物模型一样。他没有经过郑院士的同意,就照着葫芦画了瓢,在烟台卖了5万元。

    郑院士是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从事中国海域有孔虫分类和生态学研究逾半个世纪,凭借专业的科研手段和分类学专家的知识经验,雕琢了230多个有孔虫模型并经厂家加工成有孔虫模型产品。2010年初开始 ,她发现有人在烟台路边摆上了有孔虫的大型雕塑,她认为,这些有孔虫的模样都出自她之手。这种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生物是她多年研究的结果,而他人未经她同意,就制作成雕塑,侵犯了她的知识产权。

    2010年6月份,她将雕塑的制作者、管理方——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的刘老师告上了法庭。而刘老师和他的代理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并不能构成侵权,“有孔虫是海洋生物,我是根据国外的相关资料 ,进行艺术创作,算不上侵权。”

    9月7日上午,法官表示,刘老师在某些部分对孔虫进行了修改,对孔虫雕塑名字也进行了改变,侵犯了郑院士的著作权,宣判刘老师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同时,法院判令雕塑的使用方向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支付作品使用费5万元。记者 王磊 通讯员 曾宪权  吕佼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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