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范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21日在富尔玛家居生活广场内的一家店铺买了一座吧台,当时看到展示的样品打折处理,价格挺便宜就想买下来。“交了一千元押金,当时没有接着送货,我回家后一看忘了量吧台底座的宽度了,加上底座在家里放不开,就提出想退货,但销售的商家说是打折处理的样品不退不换。”范女士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这家商铺的负责人郝先生,郝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我们的确没有告诉她样品不能退,但这都是业内的规矩。大家都知道,打折处理或者卖出去的样品都是不能退货的,而且我们还签了订货合同,这是有法律效力的。我们也是按照规定收取了不超过20%货款作为定金,完全是合乎规定的。”
对此,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购买打折处理或者展示用的样品,要提前问好能否退货或者更换,最好在购买时写明白,不能只信口头协议。”最后商家同意给范女士更换一款价值八百元的衣架,并退还剩余的押金。见习记者 刘金德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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