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4日讯(记者 王元孔) “零负团费”、强买强卖、违规兜售……这些行为都将严惩。14日,青岛市旅游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旅游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区市旅游局将会同当地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
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旅行社挂靠承包,非法转让、出租、出借、受让许可证;旅行社门市违反“四统一”要求,擅自开展组团业务,不与游客签订合同等问题;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围追兜售、不明码标价;无证从事导游;未取得旅游客运资格,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产品质价不符,假冒伪劣等行为;冒用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行社等资质,随意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开展宣传和经营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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