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1日讯(记者 肖良华) 记者1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2013年1月1日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此收费项目3年后自动取消。
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这次也降低了。货物检验检疫费中的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卫生检疫(不收费),合并为货物检验检疫费,取消累计收费。
同时,取消了下列规定:(1)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按80%计收;(2)边境口岸每批次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额边境贸易检验检疫收费,按70%计收;每批次价值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小额边境贸易检验检疫收费,按50%计收。
除此之外,降低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其中,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的1.5‰、1.2‰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的0.8‰一次性收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