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刮倒老人司机私了 监控显示老人自己倒地

2013-02-19 06: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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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口要一万元最终拿3200元和解

  事发后,202路车队的负责人张经理来到401医院。据李师傅介绍,当时车队领导垫付了400元,自己也拿出2600元用来给老人看病。“一方面,我们抓紧给老人看病;另一方面把公交车监控调了出来,查清事故真相。”202路车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天晚上,王老先生的儿子就跟我沟通说,希望这件事私了,但对方张口就要一万块钱。”李师傅认为对方要钱太多,没有答应。“后来,他又跟我沟通说要5000元,考虑到老人伤得不严重,我还是没有轻易答应。”李师傅告诉记者,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最终连着已掏的钱在内双方将“价码”定在3200元,并由对方拟定了一个“私了协议”。“协议内容是,我一次性向对方支付3200元的经济赔偿,对方在收到赔偿款后,协助我去交警部门办理销案手续。”李师傅说。

  “因为对方一直强调是我撞人后跑了,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李师傅告诉记者,自己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一听人家说是交通肇事逃逸,担心受到严厉处罚,他就赶紧签订了这项协议。而为了不让老婆心疼,他说自己只赔付了2000元。

  车内监控显示老人追时公交已启动

  2月14日,公交公司调取了事发时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公交公司称,从监控看,王老先生是在公交已经启动后追上来的,随着公交车速度变快,王老先生在公交车后门处摔倒在地。这跟王老先生之前所说的“手把着车门子,公交车就开走了”、“公交车把我带到10多米外”等说法明显不符。对此,18日记者试图联系王老先生的儿子,但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看到这段视频后,李师傅也终于松了口气。“不是我刮倒的就好!”他表示,尽管已经赔给对方3200元钱,但只要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就好。“事情发生后,我基本茶不思、饭不想,根本就吃不下去。”李师傅说,真相大白后,自己心里坦然多了。“经过我后来了解和考虑,王老先生应该是穿过马路后,从我车后面转到车的右侧。可他刚转过来时,已经上下客完毕了,我关上了车门,车子也已经开始启动了。”李师傅说。

  约定好去销案连打18个电话不接

  根据“私了协议”,双方约定17日去交警部门销案。“可是,17日上午我前前后后一共打了18个电话,一直没人接。”李师傅有些气愤,“最后根据对方留下的另一个号码拨了过去,接电话的女士只说会帮我联系,但那之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无奈之下,17日下午,公司相关负责人拿着监控录像来到交警部门。“经过查看确实不是公交车刮倒老人后,交警部门就把我的驾驶证和公交车交给我们了。”李师傅说。

  尽管公交车和驾驶证已经取了回来,但对于对方逃避的态度,李师傅及其家人都非常不满。李师傅说,“我周围的朋友看到这件事后,也都纷纷给我打电话,希望帮我讨回公道。”李师傅的亲戚慕女士告诉记者:“虽然钱不多,但我们咽不下这口气,希望对方能出面就此事进行道歉,我们也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律师说法

  撤销协议易  认定欺诈难

  “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的孙东清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协议是在没有弄清事故真相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公交车司机确实没有责任,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撤销双方签署的协议。”

  但是,对于王老先生一家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孙律师表示,这并不那么容易认定。孙律师说,如果王老先生一家具有故意性,那么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但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双方都对事实真相有误解,那么就不构成欺诈。“协议书是由王老先生的儿子签署的,而他当时并不在场。如果在没有弄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双方签署了这个协议,就不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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