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后留下的痕迹。
半岛都市报2月20日讯 今年大年初一秦先生(化名)驾驶着刚购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去
拜年的途中,车辆忽然自燃。由于没有购买自燃险,保险公司拒绝为秦先生赔付。秦先生找到4S店,要求更换
新车,但 4S店只同意将车修好并赔偿3000元钱。4S店工作人员称秦先生拒绝了他们对车辆进行全面鉴定的要求,目前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
“刚买了一个来月就燃了,没有这么倒霉的!”19日,日照市的秦先生给本报热线2287111打来电话。据秦先生介绍,今年大年初一下午1点左右,他与另外三位亲友驾驶一辆中华骏捷汽车去亲戚家拜年。开车经过一个超市时,秦先生想下去买包烟。就在他买烟的时候,坐在车内的朋友突然看到汽车前面发动机盖上冒出浓烟,三人立马下了车。秦先生检查后发现,发动机部分有明火。
据秦先生介绍,事发后,他马上就跟保险公司和4S店进行了联系。半个小时后,保险公司赶到了现场。但是由于秦先生并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保险公司无法进行赔付。“过了将近三个小时,4S店的人来了,当时他们说只能先拖回去查看原因,等节后再处理。”秦先生说,当天下午,他与4S店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协议,4S店会在正月初十之前给秦先生一份具体的回复。但直到正月初十4S店并没有主动联系秦先生,他只好主动联系对方。“目前还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自燃,好像是说启动机之类的东西燃烧了,反正事发到现在的处理态度让我们很心寒。”秦先生说。
据秦先生介绍,初十上午他找到4S店时,对方回复会将车修好后并赔偿秦先生一千元钱。但是到了下午,当他提出换车要求时,对方并没有同意,而是将赔偿加到了三千元。
“顾客提出来要换辆新车,并且要赔5万元钱,我们肯定接受不了。”记者联系了秦先生购买汽车的日照远通大发汽车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第一时间他们曾对车辆进行了简单鉴定,发现车辆启动机的线路出了故障,但是顾客拒绝了他们全面鉴定的要求。“如果顾客同意鉴定,我们鉴定后的确是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我们肯定会最大限度地进行赔付处理。”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