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邬明洋 通讯员 高志涛) 近日 ,本报市民维权热线88386669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在
平度市某数码相机销售中心购买一张8G
相机内存卡,当天使用时发现内存卡无法使用。联系经销商调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要求退货遭到经销商拒绝。
接到投诉后,记者迅速将情况反映给平度市消保委,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在经销商店内进行调解。通过现场相机演示消费者所购买的8G 卡在经销商相机内可正常使用,但在消费者相机内无法安装使用。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后的8G 卡在双方相机内都能够正常使用,但该卡有旧卡痕迹,李先生拒绝接受。经销商称消费者相机存在问题,导致购买的内存卡无法安装使用,拒绝退货。
经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提出两条处理意见:经销商提供新卡进行对比试验,如果新卡能在消费者相机内安装使用,说明消费者相机无问题,消费者此前所购内存卡存在瑕疵,经销商应退货;如果不能在消费者相机内使用,说明消费者相机存在问题,经销商不办理退货,消费者使用更换后的内存卡。但是,因经销商无法提供新卡进行对比试验,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为消费者退货,消费者满意。
通过此案,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尽量当面验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