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2012年9月30日前交房,可到了今年3月份业主仍没有收到开发商的交房
通知。3月11日,市民林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
即墨市黄河三路购买了
启翰苑二期的一套房屋,可是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自己仍没有收到交房通知,林女士认为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自己支付违约金。记者拨打启翰苑二期购房咨询电话,一负责人表示自己并没有逾期交房,林女士没有收到交房通知是因为其登记的电话号码为空号,导致开发商无法通知到。
业主:
过了近半年一直没收到通知
11日,林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购房合同,记者看到,在这份《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甲方为青岛信旭职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者林女士,购房者向甲方购买即墨市黄河三路启翰苑二期的住宅一套。记者注意到,合同中第十一条写明,“甲方定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现在都3月份了,我一直没有收到交房通知,到现在都过了将近半年了。”林女士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房屋的手续,但是自己从没有收到过开发商的书面通知。“我都已经开始还房贷了,房子还没交房,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我认为开发商属于逾期交房,没有按照合同办事。”林女士说。
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
记者在林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第十二条中看到,“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至。逾期超过60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贰种方式追究甲方责任,即乙方不退房,自第 60天起甲方按乙方已付房款日万分之一计算支付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发商现在应该支付违约金,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总该给我们说法。”林女士说,自己同时跟邻居一起在启翰苑二期购买的房子,而邻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自己的邻居也是最近才拿到房子。
开发商:
去年10月、12月曾两次“通知”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拨通了该楼盘的咨询电话,电话上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约定2012年9月份之前交房的业主开放商曾于2012年10月份进行过短信通知交房,12月份又全部打了一遍电话进行通知,记者根据合同中第十三条内容询问为什么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书面通知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大哥,你问问即墨这边交房的有几个发书面通知的?都没有,我们都是发信息、打电话通知。”
该工作人员称,从2012年10月份短信通知完后6号楼就有一批业主办理交房。电话中该负责人反问记者,“你一次都没有往售楼处打过电话吗?”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通知的业主有1000多户,希望体谅他们的难处,电话最后,这位工作人员反问,“你现在在这个地方说这么多就是为了违约金吗?”“合同约定日期延后60天内交房都正常。”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再次拨通了该楼盘的咨询电话,一自称是启翰苑项目经理严文焕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品房延期交房60个工作日都是正常的,都是国家允许的。”电话中,这位负责人一再强调开发商方面曾两次进行过通知,对于林女士从没收到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该负责人表示,可能是林女士当初电话登记错误、变更过电话号码或者是工作人员通知时无人接听。
■分歧
开发商、购房者各执一词
该负责人表示,林女士当初曾签订一份购房协议,协议上的电话号码是一个开头186尾号为6312的号码,工作人员拨打时号码已经成为空号。而对于开发商的说法林女士表示,自己曾使用过186的电话号码,但绝不是开发商所说的这个号码,她认为,自己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而合同上清楚地留下了自己138尾号为8206的手机号,开发商通知时应该以正式合同上的号码为准。
而该负责人表示,“合同一份业主自己拿着,一份给银行,售楼处不留档。”开发商只能留一个电话就是最初签购房协议的电话。该负责人称,由于林女士当初协议的电话变成空号,开发商联系不到业主也很着急,“电话都打不通了你让我怎么去通知,我总不能在1000多户业主挨家挨户去找吧?”该负责人电话最后表示,问题不出在开发商。
■律师
开发商应尽告知义务
根据林女士和开发商的说法,记者联系到了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林礼善律师,林律师表示,购房者与开发商目前存在两点争议,一、林女士所购房屋是否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已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对于这一点,开发商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房屋已具备交房条件,并且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通知义务。
因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的销售部门会记录购房者的详细通讯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和单位住址以及保留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发商为减少工作量首先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购房人接收房屋无可厚非,但当遇到林女士这样电话、短信均无法通知的情况,应当通过信件通知的形式向其送到交房通知,已免除其责任。
二、如果开发商构成逾期交房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属民事行为,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对于交房期限和逾期交房赔付标准一般都有明确的约定,如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文/图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