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外号起口角捅伤同学 法庭上哭着忏悔(图)

2013-03-23 07: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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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因为被叫了外号,青岛某高校大三学生张某和同班同学黄某起口角并爆发冲突。张某拿起啤酒瓶,猛击对方头部后,持啤酒瓶断碴朝黄某颈部刺去,最终导致其受重伤昏迷4个多月,张某也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3月22日,市北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张某哭着忏悔罪行,表示争取早日“出来”照顾黄某。

  ■案件回顾

  一句“蛋蛋哥”,他被酒瓶砸晕

  据介绍,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黄某是青岛某高校大三学生,二人是同班同学,还在同一寝室住过两年,平时关系不错。然而,2012年11月8日上午,因为黄某在公共场合喊了张某的外号,双方爆发激烈冲突。

  据张某当庭供述,去年 11月8日8时许,他刚走进教学楼,便听到黄某在身后喊他的外号“蛋蛋哥”。“那天早晨我心情很不好,一开始他在我身后喊了两声,我都没理他。”张某说,“后来,黄某又来到我的跟前喊我的外号,我警告他不要喊了 ,并让他‘滚蛋’。”可是,对方并没有停止,又喊了张某两次外号。“这时,我忍无可忍了 ,就踹了他一脚。”张某称,随即黄某也扇了他一巴掌。“我拿起一个砖头砸了他一下,他也随手拿起一个砖块,还没来得及打我就被同学拉开了。”张某说。

  尽管被暂时拉开了,但双方都没有消气,来到操场又扭打在一起,被一同赶来的同学拉开了。张某称,后来黄某打电话要找朋友来帮忙。他趁机拿起一个空啤酒瓶,跳起来朝黄某头部砸去,瓶子被砸碎后,张某又用啤酒瓶断碴刺向黄某颈部,黄某应声倒地。

  “看到他留了很多血,我也害怕了,赶紧和别的同学一起抬着他去了学校医务室。”张某称,在医务室他向一位老师坦白称是自己伤了黄某。几分钟后,张某又随120救护车去了医院协助救援。事后,张某被民警抓获。

  ■庭审焦点

  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3月22日,市北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人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在被人拉开后,张某又找了啤酒瓶,猛击对方头部后,又刺向其颈部。”公诉人表示,作为一个成年人,按照常理张某应该知道头部和颈部是全身的要害部位,其行为具有杀人的故意性,主观上讲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护人则认为,张某的行为应该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辩护人列出了五点:其一,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杀人的故意性,事故的起因是对方喊出了具有侮辱人格性质的外号,张某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其二,在看到受害者流血倒地后,被告人立即停止加害行为,其犯罪行为具有节制性;其三,事发后,被告人积极参与抢救,与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明显不符;其四,被告人的行为并非经过周密准备和策划,而是因为自己身体素质不如对方,为防止自己吃亏而实施的加害行为,其仅仅是出于达到制伏对方、恐吓对方的目的;其五,被告人和被害者平时关系较好,从常理来讲也不具备杀人的动机。

  此外,辩护人还认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被害人引起的,故其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此外,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家属也能积极赔偿对方损失,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最后,法庭表示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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