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伟 通讯员于宗水) “
城阳区的建筑工程质量是有底子的,有质量投诉烦恼的建设单位是哪里做得不到位?是否设计方案考虑得不周全?是不是施工质量把关不严?还是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了?”3月 26日上午 ,在 2013年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专题会议上,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面对 130多名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开发企业、工程项目的代表提出了值得反思的一问。
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城阳区关于房屋质量投诉的事件陡然增多,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经过对去年整个投诉形势的调研,今年将从督促建设单位提高工程品质、避免质量投诉诱因上入手,扭转不利局面。“城阳区2010年以后建成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经理 ,在建住宅工程的开发企业主管工程负责人 、企业工程部经理、在建项目的项目部经理 ,总共13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质量意识,严把工程质量关,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投诉率,及时高效解决质量投诉,确保业主住上放心、安心、舒心的房子。”城阳区质监站副站长张卫民告诉记者。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为了规范各
责任主体应对工程质量投诉的行为,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采取了多种强有力的措施,不少是针对新情况提出的最新举措。比如,建设单位在竣工交房后,要将质量投诉处理联系人 、质监站监督联络员姓名及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布;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施工单位,将按规定对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前已经选定物业单位的,建设单位必须要求物业单位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建设单位组织
竣工验收时,必须邀请10%的业主代表参加,对验收的整个过程进行参与和监督;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投诉处理部门自接到业主反映之日起24小时内,应到现场查看,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 5个工作日内提出维修方案。这些举措也在帮助业主更好地维权,也是业主在买房后应该注意的。
据悉,会后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对近期被投诉较多、投诉处理不力的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有开发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作为开发企业要为业主着想,应该在开发过程当中,严控中间过程和程序,不可急功近利,对业主的诉求及时协调处理,不让业主投诉无门,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