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宋安伟) 近日,
胶州市水利局公布了2013年胶州市单位用水计划指标 。记者从胶州市水利局节水办了解到,根据相关的规定和用水单位的实际情况,共有560家单位的用水计划列入其中,全年合计计划用水量达到980余万立方米。据了解,胶州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根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将计划于今年6月开始实施对单位计划用水的
超额部分,缴纳超计划加价水费,以促进用水单位加强节水管理,进行技术改造。
“根据相关的规定,并结合用水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日均用水达到5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胶州市水利局节水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实行计划用水的单位共有560家,多为学校、食品、制造业等用水量较大的单位,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是根据各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结合胶州市今年的供水形势,并对用户节水管理水平考评,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节水水平系数确定出的。
据胶州市水利局节水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上浮,如列入用水计划的单位因生产、生活发展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须向胶州市水利局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开展水平衡测试后,根据测试核定的指标再下达调整后的用水计划。
“根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规定,我们计划在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对单位用水超额部分,缴纳加价水费。”胶州市水利局节水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单位月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十以内,将对超额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一倍缴纳,月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以内,将对超额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缴纳,月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以上,将对超额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三倍缴纳。
“实行高用水量单位计划用水,可以促使用水大户加强节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合理配置、开发、利用水资源,进行技术改造,达到一水多用,列入计划用水的单位应严格按照用水计划指标来控制用水量 ,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共同打造我们的节水型社会。”胶州市水利局节水办的工作人员说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