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15日讯(记者 单俊楠 ) 4月15日,青岛市教育局下发全市
中小学校园绿化要求,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底,用三年时间将全市中小学校园
绿化水平进行全面提升,使所辖区域内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新建、扩建学校时需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建立全市普通中小学绿化建设专项督查和通报制度,根据各区市绿化实施情况,于每年度7月份和年底对各区市学校绿化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至2015年底,全部中小学校园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含30%),示范类学校校园绿化覆盖率宜达到45%以上。有条件的区市和学校应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对校园绿化进行整体设计,营造出“春季有花、夏季有荫、秋季有果、冬季有绿”的校园环境。
学校要结合地域特点和办学历史,选择适合学校特色的绿化品种为主绿化苗木。校园绿化以乔木为主,灌、藤、花、草等合理搭配,其中乔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化面积不低于30%(含30%),示范类学校宜达到40%,品种不少于6种。
此前青岛对于新建学校绿化用地率并没有要求,但此次却要有了明确规定:新建、扩建学校时需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我们曾经对全市校园绿化状况进行摸底,发生区域性不平衡现象很明显,有些学校绿化情况很好,但有些却不理想,所以才会对新建、扩建学校的绿化用地率给予明确规定。”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还要在校园内花卉、树木上贴挂标签,在草坪和花园内树立宣传教育牌,并作为生物课等相关课程开展教学活动的基地。
另外,有条件的学校要敷设浇灌用水设施。对花草树木要经常施肥整枝,及时除病、除害、除虫、除草,确保绿化草木生长良好。学校要建立校园绿化档案,对树径15厘米以上的树木统一编号,登记造册。严禁学校私自砍伐、出售成材树及名贵树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