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大货车上非法安装照明设施,民警强制进行拆除。
4月15日,日照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在沈海高速公路开展大货车
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当天共查获大货车各类违法行为5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1起,“三超”12起,超载15起,非法安装照明装置7起,其中包括不少含有重大隐患的“小毛病”。民警称,在高速路上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险,高速公路也是集中查处大货车任务最为艰巨的地方。
“实在人”超载被罚
15日上午9时20分左右,一辆满载货物的苏州籍大货车在民警的指引下驶进服务区内,民警准备让其停车接受检查。“一点都没超载,我是实在人,不说假话。”当民警让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货单时,司机只将驾驶证跟行驶证交给民警后,就开始叨念自己很“实在”,并跟民警信誓旦旦地保证绝不会超载。
司机越是讲的头头是道,越是让民警起疑。眼看民警不吃这一套,司机又跟民警打起了太极,一会说自己没有货单,一会又说货单丢了。在民警再三要求下,眼看没辙的司机只好乖乖的从裤兜里掏出了货单。民警检查后发现,司机果然存在超载运输的情况。“该车核载34吨,货单上标注的是41吨,超载不足30%,应对其进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东港中队中队长陈勇说。
“小毛病”易引发大事故
在当天查获的货车违法行为中,非法安装照明装置、安全实施不全、行驶记录仪损坏等问题时有出现,然而检查中,不少货车司机们却对此不以为然。“不就是安个灯,再说这个灯也是为了提醒后面的车辆,又没啥坏影响!”一名司机在自己货车箱体左右两侧安装了不少照明装置,民警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强制拆除。一名车上没有放置灭火器的司机在接受处罚时,也显得有些不愿意,该司机告诉记者,这种“小毛病”没必要查,纯粹是交警“没事找事”。
“这种灯在晚上开启后,后面的小型车辆根本就看不清前面的车,容易造成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事故,很不安全;车上没有灭火器,真正在高速上着火,只能是眼睁睁看着车被烧毁也没法子。”民警解释。
司机和陪练双双被罚
当日下午2时30分左右,从对讲机里传出另一队民警的提醒:“一辆调换过驾驶员的蓝色苏籍轻型卡车驶进服务区。”服务区内的民警立即设岗,当发现该车踪迹后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记者看到,从车内下来的是两名男青年,民警请两人同时出示驾驶证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青年表示自己没有。当民警问其刚才是否开车时,另一位男青年一口否认。两人始终不承认曾经换过位置,也不肯承认是谁驾驶的车辆。
当民警带其看违法过程中的监控时,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男青年才承认说,刚才的确是自己在开车,因为没有驾驶证害怕处罚,才想起临时互换位置,“我现在正在进行科目三的训练,就想在高速上练练手”。记者获悉,按照新的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证一年之内都不得单独驶入高速公路。随后,民警对纵容无证人员驾驶车辆的李某及无证驾驶人员王某进行了处罚。 文/图记者 侯彦平 本报通讯员 林勇 厉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