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大润发劫案主犯被判处无期 曾密谋抢银行

2013-04-19 06: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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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嫌犯张某某到城阳区春阳路大润发超市指认现场。记者 徐新东 摄(资料照片)



抢劫的赃物。



劫匪进店开始打劫(监控画面)。



2011年11月20日,案发48小时后三名嫌犯全部落网。



  日前,记者了解到,城阳大润发金店抢劫案(本报曾于2011年11月22日报道)宣判。其中主犯张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有期徒刑12年。而根据三被告供述,案发前他们还曾经两次密谋抢劫银行 ,因为各种原因未敢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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