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纠正“中国式过马路”管人也要治路
5月6日,北京全面动用现场罚款的方式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处罚,一天之内开出数万张罚单,可谓效果明显。但记者看到“不会过马路者”仍然层出不穷。在各地整治、处罚措施悉数上阵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让“中国式过马路”走出屡治屡犯的怪圈?
违法者怪相层出
6日一早,在北京地安门路口,协助执法的交通协管员赵心怡用手中的小旗和耳麦式喊话器不停阻拦、劝导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每天这个路口都确保有5个协管员,但还是觉得人手不够。”赵心怡对记者说。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北京市按照统一标准为协管员配备了小旗,为150处示范路口配备了600套耳麦式喊话器,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不会过马路者”仍然层出不穷。
“车我不要了。”一位骑着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三轮车闯红灯的小伙子,被交警拦下后居然想弃车逃跑;不到20分钟,又一位骑车带人的男子被交警拦下后反复强调“是跟着前面机动车左转,没看见红灯”,随后便一语不发。
在受访的路人中,对于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有叫好配合的,也有嗤之以鼻蛮不讲理的。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巡警支队勤务指导队负责人韩钢对记者说,他所执勤的区域内,约有10%的“中国式过马路”违法者有辱骂、殴打交警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作为一名长期办理交通案件的法官,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六庭法官王肖对行人违法有着更深的理解。在她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久治不愈,除了扎根国人心中“法不责众”的心理,更多是因为一些人对交通规则的“中国式”理解——交规是用来约束机动车的,而行人可以例外。
要管人也要治路
毋庸置疑,无视交通信号的“中国式过马路”是明目张胆地违犯交通法规的行为,不管是批评教育还是适当的经济处罚都不为过。从北京执法首日的情况来看,行人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确实有了改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远不是一句行人“有规不遵”便能解释。一些城市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等设置不合理,道路发展更多的是为缓解机动车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拥堵而考虑,造成了“中国式马路”的客观存在。
素质并非唯一原因,罚款不是主要目的,教育劝导也非万能,在各地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中国式过马路”过程中,改善道路交通设施、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 、增加志愿者值守、将违法纳入诚信体系等措施,都成为近期全国各地的整治手段。
在北京,交管部门已全面排查294处交通设施,完善178处,同时对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增加行人过街时间,进行保障性微调。但尽管如此,有很多非机动车和行人依然难耐等红灯时间。记者发现,不仅有的路口红灯时间太长,有些重要路口由于未设或少设协管员岗位,警示和管理作用有限,闯灯行为难以遏制。
有专家认为,人多车多、过马路艰难,是纠正“中国式过马路”需要考虑的客观因素。若产生问题的环境不改变,与行人相对应的其他交通参与者行为不规范,“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或许很难连根拔起。在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手段管理行人的同时,尽快科学合理地调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给行人按规则过马路创造条件。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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