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将实施餐饮单位"红黑名单"管理

2013-05-08 15: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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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是市民关注焦点,而一些餐饮食品单位在道德和诚信方面缺失,某些方面法律又对其欠缺监管。记者从即墨市食药监局获悉,近日将出台实施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单位“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一旦被列入“黑名单”,餐饮单位一年之内将不能消除,同时也将成为执法部门重点监控对象。

  “红名单”得三年无违规

  “ 红名单以单位自主申报为主,我们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选“红名单”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于每年2月、5月、8月、11月四个申报月的5日前向辖区食品药品稽查中队报送申报表,申报条件包括企业必须连续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等条件。

  相关负责人表示,食药监局将对列入红名单的单位(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评选结果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一旦发现企业(单位)失信行为,将立即撤销称号。

  一年后不改还将被“拉黑”

  “一旦列入黑名单,一年内将不能消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监督抽查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等11种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的“预选名单”,食药局将在最终确定名单上报的15日前告知当事人,在听取其陈述申辩意见后确定名单。“‘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自公布之日起为一年,在‘黑名单’期限届满之日起前20日内,食药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未再次出现‘黑名单’管理所列情形的,将提请解除黑名单列管。”相关负责人强调,如果还存在不合格的行为,还将被列入下一批“黑名单”。

  被“拉黑”后再违规将受重罚

  “对列入‘ 红名单’的单位(企业),在经营准入、评先评优、信用评级等方面,我们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而对那些列入‘黑名单’的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将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企业将从重处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红、黑名单的实施,将全面推动“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利益导向,提升即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文/图  记者 纪尚昆 通讯员 孙秀峰  唐莎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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