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同居生子遭弃,靠偷养家
刘某是一名弃婴,自幼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她和前夫离婚后,自己一人照顾年幼的女儿,后来 ,28岁的刘某在一家中医养生馆减肥时,认识了比自己大14岁的大夫郝某。一来二去,两人越来越熟,考虑到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刘某干脆跟着学起了中医。
由于刘某长得俊俏 ,郝某又懂得体贴,双方互生好感,开始了同居生活,很快刘某生下了一名男婴。办案法官介绍,郝某的第一个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所以非常疼爱这个非婚生子,慢慢对家庭的照顾就比较少了,他的异常举动很快就被妻子发现。最终,刘某带着儿子离开了郝某。
2012年,刘某靠学来的推拿技术挣钱,但很难养活当时只有6岁的女儿和8个月大的儿子。迫于抚养孩子的压力,她偷了雇主的金佛、金锁和项链,并被警方抓获。因为当时儿子正处于哺乳期,崂山公安为刘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见面先秀甜蜜,握手言和
刘某的养母得知这件事后,一气之下将郝某告上法庭,并索要抚养费。去年12月26日,经李沧法院判决,非婚生子由刘某负责抚养,自2012年3月起,郝某每月25日前向刘某交500元抚养费。但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郝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随后,刘某的养母请求法院强制执行。5月10日,郝某被带到执行局后,说兜里只有100多块钱,不能一次性支付所欠的6000元抚养费。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刘某见到郝某后,两人立即说起了悄悄话,看上去十分亲密。经过短暂的协商后,两人找到办案法官,“今年6月底之前,他先给我1000元,剩余的5000元今年年底之前给我就行。”刘某说,自己并不是真想追究郝某的责任,这些都是养母的意思。见郝某身上确实没有钱,刘某主动替他交了50元的执行案款。 文/本报记者李保光 图/记者 何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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