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亲崔某从民警手里接过自己的儿子,喜极而泣。
▲ 在福利院等待的过程中,崔某整理着塑料袋里带来的奶瓶 、纸尿裤等物品。
“是他,这就是我的孩子!”5月24日下午2时30分许,在市儿童福利院,崔某从民警的手中一把将他的儿子“抢”回到自己的怀里,孩子的母亲康某则在一旁紧紧盯着孩子。今年4月17日,在城阳南疃社区一男一女以托人照看孩子为由将一个出生40天左右的孩子遗弃,警方多方查找未果最终将孩子送到了市儿童福利院(本报曾报道)。就在近日,一位女子主动联系城阳派出所称她正是被遗弃孩子的母亲 ,民警调查落实后决定将孩子领回交给他们,这才发生了上面的这一幕。
托人照看孩子,父母一去不回
4月17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城阳南疃社区的一家单位工作的文女士在单位门口遇见了一对男女,他们称要去拜祭去世的亲人,想让文女士帮忙照看一下孩子。文女士答应帮这个忙,可苦等了一个小时,仍不见两人回来,无奈之下文女士报了警。
民警将孩子带回派出所后,拿着监控中留下的两人照片找遍了就近的出租屋和旅馆,也没有什么消息,第二天一位旅馆的老板称曾有一对夫妇模样的人带着小孩住了一夜后离开,而旅馆的监控中证实正是这两人丢下孩子。女子的登记信息显示她是济宁人,民警联系济宁警方查询后也没有得到有效信息。4月17日下午4时,民警将孩子送到了市儿童福利院。
女子打来电话,自称来要孩子
孩子被遗弃近一个月以来,警方也一直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5月15日,城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被遗弃孩子的亲生母亲,当天下午这名女子红着眼睛来到城阳派出所,用一口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反复地说:“我,我来要孩子”。
经了解该女子姓康,25岁,济宁人,2012年年初她认识了当时在临沂打工的崔某,两人一起回到了男方的老家吉林,2012年下半年两人又来到了青岛打工,不久康某发现自己怀了孕,而她的男友则因为诈骗被刑事拘留,此时两人并没有结婚,等到2013年初崔某被释放后,康某也快要临盆了。2013年3月7日,康某在吉林安图县医院生下了这名
男婴。
“养不起孩子,想交给姐姐”
24日上午,记者在城阳派出所见到了两人,女子看上去很时髦,披肩长发,穿着一条短裙,男子则是一身休闲打扮。民警告诉记者,上午10点钟他们来到派出所后,双双给办案民警下跪,恳请原谅,并表示愿意把孩子带回去好好养大。
说起遗弃孩子这件事情,康某说:“我们那不是遗弃,原本想着交给他的姐姐养。”她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让人听上几次才能明白。不断沟通当中,康某说,在生下孩子之后,她跟男友都没有工作,因为生活拮据,男友曾提过“没钱养不起孩子,想把孩子送人”,但她并没当真。在她自己给孩子喂了1个月零3天的母乳后,两人带着孩子来到了青岛。
一旁的崔某告诉记者,4月17日,他们两人到了城阳,把孩子送给了认识她姐姐的文女士,希望她能把孩子转交给姐姐。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什么不亲自交给姐姐”的疑问,崔某解释称,他跟姐姐之间存在矛盾,平时不太沟通,希望通过中间人转交给姐姐,结果中间出了岔子,最终姐姐并没有接到孩子。当记者问及,为何他的说法与文女士的说法不一致时,崔某并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