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接受法庭审判。
半岛都市报5月28日讯(记者 黄英帅 李保光) 强奸、抢劫、吸毒、贩毒,青岛本地男子孙某不满30岁,却已从监狱里几进几出,每次释放不久,很快又犯事“进去”。去年6月份,刑满释放不久的他为了替女友的朋友出气,持刀将别人划伤,在逃期间他又盗窃了旅馆、网吧的财物。5月28日,市北法院对孙某进行开庭审判,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而这一些罪行的开始,则源于他15岁那年,因为
强奸幼女而成了
少年犯。
1984年出生的孙某是青岛本地人,去年6月17日下午,孙某接到了女友的电话,称有人和她的一个朋友因为琐事争吵了起来,让孙某前去帮忙。孙某立即赶到位于李沧区书院路北方国贸对面的建设银行,见到女友及朋友正在和一男一女争吵着。孙某见状立即上前帮腔,争吵中,孙某与对方男子阎某打了起来,冲突中孙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划在了阎某的嘴部和上臂,阎某脸部当场沾满血。孙某逃离现场,事后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在逃期间,孙某于去年9月份先盗取了一家旅馆的笔记本电脑,又盗取了一家网吧内的420元钱,最终于去年9月27日被警方查获。
5月28日,市北法院对孙某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为讳。“我当时是一时冲动才拿刀伤了他,后来一直想方设法赔偿他。”孙某称,事发后他辞掉了工作四处躲藏,因为没有收入就打起了盗窃的主意,先后偷了旅馆和网吧。
最终法院考虑到孙某曾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另一嫌疑人,有立功表现,一审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对其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2000元,并不得假释。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孙某今年29岁,却已犯下多种罪行。1999年,仅15岁的他因犯强奸幼女罪被判刑两年;2003年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5年;2011年6月因涉嫌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5日;2011年10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拘役5个月。
“都是因为小时候太皮了 ,后来也想改过,一直没改过来。”孙某称,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不在青岛,他跟父亲一块过。因为年轻时犯了罪,初中没毕业就辍了学,认识的很多朋友也是犯过错的人,因此一错再错。2011年刑满释放后,他曾找到一份工作,并找了女朋友,本想好好过日子,“但遇到了事,还是没稳住”。
■链接
每年400未成年人“触刑”
半岛都市报5月28日讯(记者 李保光) 全市法院年审理涉少刑事案件300余件400余人,年审涉少民事、行政案件2000件左右…… 28日,青岛全市法院向社会通报近年来涉少案件的相关情况。同时,还举行了“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参观学习。
为了纪念《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6周年,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力度,5月28日,青岛全市法院举行了“少年法庭开放日”,全市两级法院邀请部分中小学生走进法院,通过参观法庭、旁听开庭审判、现场听课等形式,感受审判工作,接受法制教育,增强学法知法、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据介绍,以后每年5月28日,全市法院都会举行“少年法庭开放日”,组织学生参观学习。
■数据
农村和无业家庭未成年罪犯占七成
青少年犯罪多在青春期、未成年犯罪跟家庭环境有重要关系、建议对家长进行定期培训……28日上午,就未成年犯罪问题,市北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赵伟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了未成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对策。
据统计,近五年来,市北区共发生未成年犯罪案件101案、涉及133人,总体呈上升趋势。团伙犯罪明显多于个人犯罪,133人中参与团伙犯罪的有78人,占总数的59%。赵伟告诉记者,受高消费、爱虚荣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未成年人很容易产生攀比心理,没有钱,就去偷、去抢,最终走向犯罪。16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已经接近成年人,但又处在青春萌动期,不够成熟,极容易受外界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据统计,农村及无业家庭的未成年罪犯为103人,占77%。赵伟认为,不健康的家庭环境是导致未成年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有的家庭不和睦或父母离异,极易造成子女心理障碍和性格变异。
“由于对网络的监管不严,未成年人对淫秽色情、血腥暴力以及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的内容不具有抵抗力。”赵伟说,此外,法制观念淡薄、不良社会交往、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不足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赵伟称,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首先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教育,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他还建议加强对家长进行培训,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记者 黄英帅 李保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