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人代会上《关于制定<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议案》被定为大会议案,崂山风景区立法保护提上日程。5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就该议案办理情况召开座谈会,主要就风景区“多头管理”、原住居民是迁是留、资源保护等方面听取意见。同时会上通报,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崂山风景区仍有39处不符合风景管理区规划违法建设的“斑点”急需解决。
推动立法为崂山“祛斑”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举办座谈会,并对立法保护崂山开门纳谏。根据计划,今年5~8月将继续开展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9~10月,将形成调研报告及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如果条件成熟,该条例有望被带上明年的市人代会讨论。
“立法保护崂山刻不容缓”。据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元斌介绍,在崂山违法建设、不按规划建设情况比较突出。“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我们发的卫星遥感图片显示,整个风景区范围内有48个‘斑点’,也就是说有48个地方不符合风景区管理规划的违法建设,今年有39个‘斑点’,情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据悉,目前仍然存在的39个“斑点”,有1处位于崂山风景区核心景区内,有18处位于崂山区核心风景区以外区域,另20处位于城阳区。
改变“多头管理”现状
对于崂山风景区的立法问题,在场者都各抒己见,其中对于崂山风景区跨多个行政区、管理机构不一的问题成为讨论最热的焦点之一。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元斌建议在立法中明确管理机构的管理主体地位,他说目前崂山风景区的规划面积是480平方公里,核心景区是160多平方公里,跨区域比较大,涉及崂山、城阳等区市,但整个管理机构明显不统一,每个景区有每个景区的管理模式,甚至有些景区的管理职能没有落到具体的管理主体身上,碰到有些事情相互推诿,个别景区是4家管理一个景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体制也不顺。不解决这个问题,其他工作无法实施。
原住居民该不该搬出景区?
原住居民是否搬出景区,这又是一个讨论的焦点,搬与不搬,各有观点。
王元斌建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目前崂山风景区核心景区有14个村,在城阳区也有34个社区,这些村庄普遍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在增长,长期宅基地不批矛盾突出。如果像景区外部那样旧村改造对景区资源是很大的破坏。他说可以借鉴其他景区,景区内的房屋不拆,政府出钱改造,在景区外建经济适用房安置多余的人口;再一个办法是可以考虑百姓整体外迁的可能。
“最近我在研究青岛市新农村建设的问题,能不能把崂山风景区内的人口疏解问题同新农村建设的问题结合在一起,对这个矛盾予以缓解。”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亚平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新思路。
崂山保护要全方位
归根结蒂都是立足在崂山风景区的保护上。崂山风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马永敬说,“崂山风景区首先要谈保护,没有保护一切无从谈起。”青岛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教授马波也呼吁,崂山风景区的保护应该按照“面上立、点上细”的原则来实施,“比如边界问题,虽然文件上的保护界限很清楚,但实际保护的界限有时就会很模糊,需要尽快明确起来。”他建议崂山风景区的界线明显划定,这将有利于保护的实施。
在保护内容上,中国海洋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郭佩芳认为崂山核心景区里的山石、树木甚至崂山水都要作为宝贵的资源保护起来。记者 郝园园 李晓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