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正在向赵某的母亲王女士讲解强制就医的相关情况。
去年12月17日,家住市北区的大一男生赵某进入奶奶的房间,对其拳打脚踢,导致其大量出血死亡。第二天赵某父亲发现异常后报案。经相关部门鉴定,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没有刑事责任能力。6月17日,市北法院对赵某做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但是,对于强制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出,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说法。据了解,这是青岛市的首个强制医疗案件。
■案发
大一男生打死亲奶奶
家住市北区某小区的赵某今年21岁,是青岛某高校大一学生。据了解,小时候,赵某曾有一次抽风现象,2011年4月便开始猜疑、怀疑周围人要害他,并摔打东西、殴打母亲和祖母。“一开始只是以为他高中压力大,导致脾气变坏,后来在青医附院检查才知道,他这是得了精神分裂症。”赵某母亲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家中经济困难,并没有对赵某进行系统治疗。
2012年高考后,赵某顺利考入青岛某高校,9月初来学校报到。但几天后,辅导员便打来电话称,赵某精神不太好,希望家长将其领回。在为赵某办理了休学手续后,赵某父亲将其领回家中,和奶奶一起居住。然而,悲剧很快就发生了。去年12月17日,赵某再度失控,进入奶奶房间便对其进行拳打脚踢,并致其大量出血死亡。
当晚赵某父亲赵先生回家后并没有发现异常。第二天下午1时许,赵先生才发觉母亲已经一整天没有出门了,觉得有些蹊跷。打开房门后,赵先生发现母亲躺在地上已经死亡多时,地上到处都是血迹。此时,赵某却表现得极其平静,没有说话。赵先生将母亲死亡的消息告诉几个兄弟姐妹,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后经法医鉴定,死者是被打致颅脑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在公安机关,赵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
属精神病人,应强制医疗
经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赵某“有关系妄想及被害妄想”,“情感反应欠协调,意志活动减退,无自知力”。据此,鉴定组拿出鉴定意见,认为赵某案发前无预谋,无作案动机,案发时受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的影响,其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均丧失,案发后无故意逃跑躲藏等行为。最终,鉴定组认为被鉴定人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此外,记者了解到,赵某的奶奶也有精神异常史。
随后,市北检察院向市北法院递交了对赵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书。经市北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赵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但由于赵某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目前其家庭无法提供更好的监管及医疗条件,赵某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当对其强制医疗。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和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处置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6月17日,市北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赵某实施强制医疗。
■焦点
强制医疗费用该由谁出?
记者了解到,赵某父母早在10多年前就选择了离异,生母靠摆地摊维持生计,父亲也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家庭条件非常差。其母亲王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表示,因为家庭条件确实困难,根本没有办法支付巨额医疗费用。
作为青岛市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办案法官厉建军也表示,有些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强制医疗费用到底由谁来出的问题,“现在还不好说”。“目前这方面还没有一个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赵某的代理律师王翠红向记者表示,根据外地的案例来看,在部分地区,精神疾病患者在接受强制治疗时,是由政府部门埋单。但同时她也强调,目前青岛还没有先例。“我认为精神病犯人的监护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律师认为,其监护人应该也有义务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对于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她建议应由政府部门出资埋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广州市就对全市农村户籍人口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医疗措施。根据推算,广州市农村地区240万人口中约有2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广州按照六个分类标准进行管理,3级及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