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 郭玉华 通讯员 马朝阳) 为减轻重度
残疾人家庭负担,切实改善其生存、生活状况,市残联、财政局、民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定于本月1日起,将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
就业生活补贴。
城乡非低保家庭中,18~29周岁、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单身重度残疾人,和城乡非低保家庭中30周岁以上、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离异或丧偶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按照当地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就业生活补贴。即:城市中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1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40元。农村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3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