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二路附近,古力盖凹陷。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地立即排查问题井盖,并规定问题井盖所造成的车辆和行人损伤,一律由井盖产权单位负责。岛城部分井盖所属产权单位工作人员受访时表示,如果证据确凿,产权单位对受损的车辆、行人负赔偿责任本就“天经地义”,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
取证难的问题,而且每年有大量“碰瓷”者,也让井盖产权单位对赔偿问题感到棘手,而产权单位在赔偿时多是跟受损者私了解决。
“郑州路部分井盖丢失”“长沙路与海尔路交叉口井盖丢失”……近期,微博上关于岛城古力盖丢失的反映并不少见。
21日,岛城迎来大雨,在市南区泰州二路附近,500米范围内,记者发现了两处井盖凹陷的古力,以及一处井盖移位古力。
本报曾对岛城古力现状进行过系统调查和连续报道,目前,岛城路面上常见的古力所属产权单位超过10家,21日,记者采访数家产权单位获悉,目前暂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对于产权单位对问题古力导致的人车受损负赔偿责任一事,受访者不约而同地表示:本来也是这样。
一家单位负责人表示,每年都有大量“碰瓷”者找到单位要求赔偿。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任何一家古力产权单位都不会推卸责任,“有的伤者带着照片、录像,很容易鉴定是不是我们的责任,有的没有这些证据,我们只能到现场调查,处理起来就相对麻烦些。”
“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赔偿问题也分情况。”另一家单位工作人员则举例说,“如果前一辆车轧过古力盖致其破损,后车驶过时车轮被‘坑’,这样的赔偿是一回事;因为古力丢失、移位等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车、伤人事故,这样的赔偿又是另外一回事。”对方表示,在岛城,从未出台过关于问题古力造成人车损失的相关赔偿规定,更无统一标准。
“一般处理方法是,先把受伤的人送到医院,或者先把受损车辆送去检修,然后再坐下来商量赔偿事宜。”该工作人员称,最终的赔偿多数还是要靠双方协商。 文/图 记者 王晓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