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2日讯(记者 娄花) 国家发改委8月2日下午发布消息,称8月2日成品油
调价窗口打开,但因涨价金额不足50元/吨,本次汽、柴
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根据新成品油定价机制“10个工作日一调”原则,8月16日国内成品油将再度迎来调价窗口,多家分析机构和专家表示,届时成品油价或迎来年内第5次上调。青岛成品油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高崇东称,受季节性因素带动,原油价格仍有走高可能,而且当前各国经济数据有所好转,对后期油价也是一种提振,短期内油价仍有上行空间。
卓创分析师王金涛也表示,8月份国际油价或将为震荡中小幅上行走势,预计下轮成品油计价周期内,原油变化率仍将呈现正值,到8月16日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时 ,累加本次成品油未调幅度,成品油调价将出现小幅上调的可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