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中,法官尽力调解双方矛盾。
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传统婚恋观念正悄然发生着改变,“闪婚闪离”都不再是稀罕事儿了。近两年,
黄岛区人民法院受理的
离婚案件有小幅度的增长,2011年受理1142件,2012年增加到1398件,2013年1~7月份共受理1040件,同比上升了6.5%。由此法官们总结离婚案件四个特点,当事人无职业居多;70后、80后居多;理由感情不和居多;因琐碎小事离婚居多。在审理离婚
诉讼时,法官们总是希望能找到矛盾点,尽量化解双方积怨。
■案例一 父母鼓动,小两口要离婚
80后的郭某和刘某经历了恋爱的甜蜜,步入了婚姻的礼堂,之后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是结婚后生活中的各种琐碎小事让两人常常大吵大闹,而在小两口闹矛盾时,双方家长总是要介入其中,结果导致矛盾无限放大。这个新成立的小家庭不再甜蜜和睦。
年轻气盛的小夫妻常常在吵架时将“离婚”两字挂在嘴上,互不相让,再加上双方父母的“鼓动”,丈夫郭某一纸诉状递到了黄岛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刘某解除婚姻关系。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和家人都来到了现场,情绪激动的双方你一句我一句说个不停。法官经了解,郭某想要离婚,但是刘某态度非常明确,表示对郭某还是有很深的感情,双方矛盾确实因一些琐事,再加上孩子又很小,不同意离婚。鉴于这种情况,法官将更大的精力投入到调解上。庭审结束后,法官将郭某与刘某单独叫到办公室进行调解,但是因受父母意见影响太深,并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夫妻双方之间并没有很大的矛盾,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况且还有一个小女儿,双方因一些家庭琐事而引发的矛盾在双方父母的干涉下越来越大,因为一时冲动闹到了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
不支持双方离婚,法官表示,“双方能够结为夫妻,这样的缘分应该好好珍惜。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了矛盾后,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而不是将一点小矛盾无限放大。给对方多一份理解,矛盾自然很容易就化解了。而80后对父母的依赖性比较强,导致父母过多干涉自己的婚姻生活。作为家长,不应在子女婚姻生活发生小矛盾时,再去刺激他们而应该积极疏导化解。为了一些家庭琐事就闹到离婚未免对婚姻有些太不负责了,感情和婚姻都需要用心经营,不要轻易去破坏它。”
■案例二 老人闹离婚法官忙说和
因家庭琐事儿而离婚并不是80后年轻人的“专利”,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花甲老人的离婚案件。
2013年4月的一天上午,一对六十多岁的老人步履蹒跚地来到法院,带着对对方的怒气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看到,两位老人结婚19年,婚后感情一般,两人没有生育子女,只有结婚时女方改嫁带来的三个孩子,多年来两人共同抚养孩子们长大。然后,在一次劳作中,丈夫受伤致残,随后与妻子的关系日渐恶劣,甚至曾被赶出家门。婚姻走到这一步让老人又生气又伤心,在一次争吵后双方一起来到法庭要求离婚。
黄岛区人民法院红石崖法庭的刘法官接待两位老人,倾听他们的委屈和想法,并对他们进行了耐心开导。在交谈中,两位老人慢慢地静下心来。刘法官认为,原 、被告因家庭琐事产生了一些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的感情,但是两位老人结婚19年,感情基础还在,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草率离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原被告应该珍惜双方已经建立起来的多年感情,相互信任,夫妻和好还是有可能的。”
最终,法院不予支持他们的离婚申请。诉求被驳回,两位老人在庭审后互相搀扶着离开了法庭,没有了刚到法庭时的剑拔弩张。
文/图 记者 赵丽云 本报通讯员 王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