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胡乐乐
据报道,在中国大陆约有1.8万学生“叛逃”学校,选择“在家上学”,多数家庭主要由母亲负责孩子的在家学习。在家上学的孩子主要处于小学阶段,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
家长之所以冒着违法的风险,坚持让孩子在家上学,根本原因是对学校教育的严重不满。比如,一些家长强烈反对学校教育对孩子人性的虚伪和扭曲。另外,还有家长认为学校老师的水平、素质不如自己或自己所请的家庭老师的。
由此可见,在家上学虽然看似是对学校教育的“反叛”,但却直指了学校教育的严重问题。按理说,学校教育需要对照在家上学,找出自己存在的严重问题,想方设法尽快改进。进一步来说,立法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该指责在家上学公然违背《义务教育法》,而应该一方面积极改善学校教育,另一方面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不但允许在家上学,而且明确在家上学是合法的,并详细规定在家上学要符合国家设定的基本标准。比如,在家上学的孩子必须定期接受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测试,以便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在家上学的质量。同时,应该规定在家上学与学校教育的衔接与转化。此外,对于高中阶段的在家上学,还应该允许这些孩子无障碍地参加国家高考,以及无限制地参加大学自主招生。
总而言之,在家上学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富有生命力的新教育形式。它折射出了学校教育的僵化、单样化、虚假与扭曲等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学校教育积极正视并切实解决。与此同时,对于在家上学,我们应该学习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州的做法——确保其教育质量,并方便孩子在在家上学与学校教育间的自由转化、成绩认可,以及考取大学。(作者系海大教育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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