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薛易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温丽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温丽哥哥称,兄妹俩跑运输半年多,光罚款近20万元。已连续俩月贷款没交上,当天,温丽身上仅300多元的饭钱。
这则新闻让我们愤怒,因为执法人员被指冷血。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而货车司机称,温丽告诉执法人员“你要不让我过,我就死给你看。(路政执法人员)说,那你死,你死跟我们没关系”。面对截然不同的说法,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澄清事实。
但是,这则新闻又绝非愤怒那么简单,也不是相关部门澄清就能解决的问题。它所反映出的是在治理超载这一问题上,罚款者与被罚款者陷入一种可怕的对立。比如,女车主温丽,就采用了以命相搏的方式。这让我们想起历史学家吴思曾提出的“血酬定律”。所谓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这就像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一样。
下面,且以“血酬定律”来分析这一事件:在关于罚款的这一次对立中,温丽以喝剧毒农药相威胁。这表面上是一种对自身的暴力,但真正用意的却是自己一旦服毒,执法人员就要承担相关责任,威胁的是执法人员的“饭碗”。她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暴力,让执法人员放自己的货车过去。而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来看,温丽服毒对她自身的危害,要远大于对他们的危害,而且,他们还掌握着砸掉她“饭碗”的暴力,可谓有恃无恐。倘若真放温丽过去,不仅拿不到这一次的罚款,而且一旦别人会效仿,那时更加损害自身的利益,甚至危及自己“饭碗”。这样执法人员自然不为所动。在这一回合中,温丽失败了,货车最终没有被放行,而她也喝下了剧毒农药。
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分析方法。可以想象,很多货车司机内心都有过类似的权衡。通常,他们宁可选择花钱来疏通关卡,破财免灾,于是,才有“月票”“年票”等匪夷所思的名词出现。而某些执法部门更是深谙此道,执法人员规模不断膨胀,除去地方裙带关系之外,恐怕更多的还是因为利益驱动。而超编人员,更需要以罚款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这是一种小心翼翼所维系起来的“平衡”,它不仅损害货车司机的利益,更增加了物流成本,拉高了物价水平,并最终殃及到每一个消费者。
在温丽这一事件中,平衡的打破是因为“月票”和“年票”潜规则被打破,她交不起更多罚款,无奈以命相搏。不难想到,假如乱罚款无休无止,很可能会有更多温丽出现。事实上,近年来,在治理超载过程中已频现腥风血雨,这让我们不得不警醒。
当然有人会说,在这一分析过程中,法律被弱化,人性被掩盖,让一切看起来面目狰狞。但是,当乱罚款已危及人命时,我们实在不能再漠视。我们当然要谈人性,因为温丽所争取的并不仅是让自己货车通行,更是一种尊重,一种公平,一种对真正良性执法体系的渴望。我们当然也要谈法律,希望法律能让渎职以及乱罚款者付出代价,当代价沉重到承受不起时,他们的行为才会规范。另外,还应反思的是制度,目前治理超载涉及十数个部门,存在严重多头管理,且罚款标准不一,让货车司机“早晚都是违法”。在这样的情况下,矛盾岂能不突出?乱象何时能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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