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招手佯装坐出租车,可车一刚到身边,人就瘫倒在地,嘴里发出“哎呦哎呦”的呻吟声。出租车司机见状,要送医,该“乘客”称不想给车主惹麻烦,给几百块钱自己就医就行。38岁的苏某靠“
碰瓷”这种方式,讹了三位车主。近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苏某被法院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2013年2月11日晚7时,在市北区镇江路一家酒店门口,苏某挥手打车。因正值晚班高峰期,并不好打车,站在路边的苏某,就一直向过往车辆挥手。一辆空车路经该地,出租车司机看到有人招手,便向苏某驶来,苏某也朝出租车走去。出租司机刚停下车,本想透过车窗问苏某去哪,不料该位“乘客”却已倒在地上,抱着腿,嘴里一直嚷着,“疼死我了,疼死我了”,发出“哎呦哎呦”的呻吟声。
出租车司机见状,心想撞人了,赶紧下车,来到苏某身前,询问苏某伤得重不重,要不要去医院。苏某躺在地上,称自己是被出租车撞倒在地,腿不能动弹,一动就疼。当出租车司机表示要带苏某到医院时,苏某便向出租司机说,“给我300块钱,自己到医院检查就行,出了什么事也不用你负责。”
给了300元后,出租车司机开车离开现场,一些围观群众也散去。眼见车主及围观群众离去,苏某从地上爬了起来,抖抖身上的土,把钱放进口袋,一瘸一拐离去,心中盘算着下笔生意该在哪做。而驾车离去的出租司机,在路上越想越不对劲,明明出租车离“乘客”还有些距离,怎么就撞到了人。出租司机恍然大悟,心想,“原来是遇到了‘碰瓷党’,上当受骗了”。于是,出租司机报了警。一个月后,苏某被查获到案。经查,家住市南区的苏某,曾因诈骗被劳动教养一年。而这次,也不是苏某第一次“碰瓷”。
据苏某交代,2012年4月7日22时许,苏某在市南区挥手搭车,随后上了一辆空出租车。在车辆行驶期间,到一路口,因遇上红灯,出租车司机刹车,速度有些快。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苏某故意将头部撞在出租车前工作台上,以头部撞伤为由向出租司机索要400元。出租车司机为息事宁人,没有同苏某争执。给了400元后,苏某随即下了出租车。第一次“碰瓷”,苏某便拿到了400元。
2012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在南京路和徐州路路口旁边市场,因地面有水,路面较滑,苏某自己不慎摔倒在地。就在此时,一辆货车正巧路过其身旁,苏某遂以被货车刮倒为由,敲诈勒索了货车司机600元。
经过两次成功碰瓷,苏某很得意,心想,这是一个不错的挣钱方式。据法院查明,苏某并不是游手好闲之徒,有着一份固定的工作,而苏某把“碰瓷”当成了另一个挣钱的渠道。近日,市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苏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苏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苏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记者 于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