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垚烽
近日,有网友发帖举报,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刘政公车私用,并图文并茂地列举了私用公车的时间和地点。刘政回应称,轿车为单位所有,“凡在没有公务的情况下,我一般是不开这辆车的”。
对于遭跟踪偷拍一事,刘政猜测发帖者可能是单位下属,因为自去年上任所长以来,他在单位管理上“可能搞严厉了一些”,同时又表示,自己所在的单位在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违规过程中,“得罪的人也非常多”。必须承认,举报者选择此时发帖曝光刘政“公车私用”,时机的拿捏十分精准。因为就在几天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提到,“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时候曝光谁公车私用,必然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杀伤力非平日可比。
但话说回来,网友究竟是谁,其
举报动机纯或不纯并不重要。无论举报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内容属实,刘政真的公车私用,那就必须接受处理。过度揣测举报人的动机,不仅无助于问题的澄清,相反只能激起舆论的反感。既然道路运输管理所的公车“出去一般有登记的”,那不妨公布一下每次用车信息,也详细到几点几分,这样不就能
自证清白了吗? (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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